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

文章推介 : 打破對「行為改變技術」與「應用行為分析」的迷思 ( 打破對ABA的迷思 )

在國外,「應用行為分析」(ABA)已有四十多年研究歷史,也已研究出兩百多種教學方 法。許多學術單位和教育組織都認為ABA是最有效的教育方法之一,接受長期且密集的ABA訓練後,孩子的發展會有全方面的提升,其中又以自閉及發展遲緩的孩子的效果最為顯著。因此,許多國外學校已廣泛採用ABA,將其列入協助學生學習的中心理論,在心理、職能、物理、語言及音樂治療等專業領域裡,也將ABA的相關理論應用於實務之中。

遺憾的是,在台灣,在許多家長甚或教育界裡口耳相傳了不少關於ABA的迷思,例如:ABA會把孩子訓練成機器人;ABA只做一對一個別教學;ABA只適合應用於重症兒童;ABA只用食物來獎勵孩子;ABA造成孩子過度依賴增強物,無法戒除......

這幾年與家長接觸的過程中,我常聽到類似上述的說法或觀念,除了花時間與這些家長溝通,提供更新、更正確的觀念外,我不禁好奇:這種種迷思究竟從何而來?而接受這些觀念的家長甚或教育工作者,對ABA的了解又有多少?漸漸的,我發現形成這些迷思的原因何在。

※迷思從何而來?

首先,對ABA抱持誤會或偏頗觀念的家長,大多數都不曾真正接觸或深入了解ABA。由於台灣較缺乏ABA工作者完整且專業的訓練管道,有些工作人員只參加過類似的演講或研習,就誤以為已了解ABA理論並投入行為治療工作,導致成果不如預期,甚至帶來不好的影響,因而造成家長對ABA的誤解,經過口耳相傳的結果,許多家長接收到的ABA訊息既不完整也不夠專業。

其次,目前許多大學課程仍沿用「行為改變技術」的舊觀念,年輕的教育工作者投入教學工作後,如果沒有其他機會接觸新的概念,無法理解「行為改變技術」並不等於「應用行為分析」,當然也只能沿用原來的教學觀念或教學方式,甚至影響未來接受ABA時的態度。

為了讓大家更了解ABA,不致於因誤解而錯失孩子學習的黃金時間,我認為有必要讓更多人進一步認識「行為改變技術」與「應用行為分析」的差異。

所謂的「行為改變技術」,比較著重於行為發生後的處理,例如:當孩子打人時給予懲罰,在孩子學會說話時給予獎賞。在「行為改變技術」的傳統觀念裡,「行為」一詞範圍較小,大部分較強調負面行為,例如:自我刺激、攻擊性、不順從老師、自殘......等,因而許多人認為「行為改變技術」只能處理負面的行為;也因為「行為改變技術」在觀念上比較強調行為後果,讓很多老師誤以為ABA只有懲罰或獎賞,甚至連治療師也有這樣的迷思。

※ABA是什麼?

ABA(應用行為分析)不只是處理行為的結果,更在意對行為背後的原因進行分析,例如:小朋友大哭大鬧時,「行為改變技術」以不理會或忽略來處理,ABA則以持續的觀察來了解小朋友為何而哭,以便未來能事先預防或加以改善。

ABA理論認為,人類的行為必有其動機,ABA的主要概念就是找出行為背後的意義,藉由經研究與科學檢驗的教學策略,找出另一種替代行為來取代負面行為。面對負面行為時,如果只要求減少負面行為的發生,卻未找出其背後的動機,往往只是治標而不治本。例如有人習慣咬指甲,如果不找出造成咬指甲的原因,只一味要求他不准再這麼做,那麼他可能只是將咬指甲換成抖腳,但若仔細觀察後發現他在緊張時才會咬指甲,那麼就能以其他方式來協助他在緊張時處理情緒,減少咬指甲的行為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