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

立法會十九題: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育局已訂出一個為期五年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由二○○七/二○○八學年起,為全港中小學及特殊學校教師提供基礎課程、高級課程及專題課程,以加強教師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專業能力。此外,教育局每年亦會撥款供中小學申請學習支援津貼,以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每個課程至今分別培訓了多少名老師,以及該數字與教育局訂下的五年目標有何差距;

(二)二○○八/二○○九學年,共有多少間中小學申請學習支援津貼,以及所涉款額為何;及

(三)第(二)項申請獲批准的學校使用津貼的情況(包括聘用多少名額外教師或教學助理,以及外購專業服務和購買教學資源及器材的詳情)?

回覆:

主席:

(一)教育局在二○○七/○八學年推出五年的「融合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架構」,有系統地提供基礎課程、高級課程和各類特殊教育需要的專題課程,目的是加強教師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專業能力。在二○○七/○八及二○○八/○九兩個學年,共有超過2,000位教師修讀了基礎課程;超過500位教師修讀了高級課程;以及接近1,200位修讀了專題課程。

  就每所學校的教師修讀基礎課程、高級課程和專題課程的具體培訓情況,我們正在進行分析。初步的資料顯示,自專業發展架構開展至今,基礎課程和高級課程的整體受訓教師數目與預期的步伐大致相符,個別專題課程的受訓情況,則有待進一步分析,預期可於本學年內完成。我們會審視培訓的進展,並適時提醒有關學校加快或調節其校本教師專業發展計劃。

(二)在二○○八/○九學年,有268所公營中學及274所公營小學申請並獲發學習支援津貼,以支援校內有特殊教育需要或成績稍遜的學生;涉及款額共約一億七千萬元。在二○○九/一○學年,申請的學校增至297所中學和282所小學;涉及款額共約二億一千萬元。

(三)為協助學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教育局除提供學習支援津貼外,還提供其他的額外資源,例如:「小學加強輔導教學計劃」、「加強言語治療津貼」、「為收錄大量第三派位組別及成績最弱一成初中學生的學校提供的額外教師」、「融合教育計劃」及「學校發展津貼」等。我們鼓勵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因應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具體需要,按校本情況結合並靈活運用各項資源。一般來說,學校會利用額外資源增聘額外教師、教學助理、外購專業服務、購置學習器材/用品/學習軟件、推行校本教師培訓,以及加強家長教育等。教育局並沒有統計各學校使用額外撥款的具體項目。我們會安排專業人員透過定期訪校和周年檢討,以及舉行培訓和學校之間的分享等,確保學校善用資源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