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特殊教育學校2012學年度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 |
為因應特殊與普通教育接軌之融合趨勢,臺灣教育部於2008年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盧台華教授完成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涵蓋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2個教育階段;新課程綱要與舊課程綱要的差別在於為落實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能與普通教育接軌,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課程指標及普通高中職課程領域目標,強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將課程與IEP結合,以充分發揮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以規劃及調整課程。
參與試辦學校也就其經驗與大家分享,認為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學習節數可依學校特性及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增減各領域學習節數之百分比,惟各年級之學習總節數不得減少。再者,高職部將自然領域併入生活領域授課,原自然領域所開設課程(物理、化學、生物)調整至生活領域-生活科技項下。其次專業團隊融入教學規畫安排於語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職業教育及溝通訓練等四項分組教學課程中進行。最後,教師可根據學生實際的年齡與年級,參考該階段之能力指標,再根據IEP中所敘明之學生能力現況作調整之依據,列出符合該生之年度與學期目標。
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是以學生為中心,依照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規劃其所需之課程與相關服務,但新課程綱要與現行各類特殊教育課程之內涵差異甚大,教師需更多學習方能掌握新課程之精神與意涵,而學校行政之支持協助與資源之整合更臻重要。本次研習籍由學者專題演講,及三所試辦學校進行試辦實務分享,希望透過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減少各校實際施行時可能遭遇的困境,以利各校實際運作能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