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教育的經費投入方面,明確規定市、區按照學校隸屬關係,以人員經費按實數、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項目的原則,保障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各類附設特教班學生、隨班就讀學生、送教上門學生涉及的生均公用經費,均按普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10倍撥付。
在教師的專業培訓上,建設特殊教育教師培訓基地,以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市、區分級負責,對特殊教育巡迴指導教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以及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實行全員培訓。
在完善隨班就讀保障機制方面,各區根據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分佈情況,將殘疾學生相對集中的普通學校作為隨班就讀定點學校,配齊配足相應的教室、教師、設備、圖書等資源。建立隨班就讀工作指導機制,定期委派巡迴指導教師,到普通學校指導隨班就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