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出門拒回家 先協議行程(5-6歲)


【明報專訊】5歲兒子一出門就不想回家,每次上街或去公園後,總是說要上廁所、肚子痛、要買上課用品……我們軟硬兼施和講道理都沒用,經常要使用武力強迫他回家。我看見其他小朋友都沒這般糟糕,但他在家是很安靜的,他是否不正常,如患過度活躍症等?

孩子貪玩是很自然的事,家長要在孩子行為失控時,保持冷靜,解決問題。
這孩子已有足夠的溝通能力明白家長的要求,只是他不願配合,因此首要重點是訂下出門的行為準則,如當爸媽表示要離開時,他應跟隨,他有什麼要求要好好說,若扭計撒野,一定有後果,最直接是所要求的事會因此推遲或取消。當然要落實這計劃,也必須事先得到孩子認同,爸媽必須把出門計劃事先說好,如今天計劃到哪?行程如何?如事先說好跟外婆午飯後可在小公園玩約半小時,下午1時要起程去找叔叔,如辦好了事,就可早點回家去游泳,6時要吃晚飯,7時可以看一會電視才睡覺。
明白搗亂會損失更多
跟孩子說出詳細情况的好處是孩子既已知道大人的計劃,也會記住自己的好處,若貪在外婆的小公園玩,那就影響之後沒時間去游泳,而玩水時不肯上水,那麼晚上就不能看電視。若他當街扭計,不但要取消所有活動,爸媽下星期也要先補做這星期沒完成的事情,那就沒機會去公園、游泳。
當孩子事先清楚後果,只要到12時50分爸媽提醒他一次,他會懂得想想後果,若他撒野,爸媽也不必再跟他說大道理或爭持,只要按照事先說好的後果而取消其餘節目,把他直接領回家就可以。只要他試過兩三次這樣的後果,就會明白搗亂只會令自己損失更多,自然會改變行為。
資料提供﹕聖雅各福群會樂寧兒童發展中心服務經理註冊社工梁翠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