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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

「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 協康會應邀分享先導計劃服務模式及成效

「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 協康會應邀分享先導計劃服務模式及成效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上周六(11月14日)為「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主持啟動簡介會,協康會總幹事曾蘭斯應邀在會上介紹由協康會推行、利希慎基金贊助的「幼稚園有特殊需要學童的早期介入和綜合支援計劃」的服務模式及成效;出席者包括勞福局、教育局、衛生署及社會福利署主要官員,16個營辦試驗計劃的非政府機構代表,連同家長、學界及業界代表逾500人。 

曾蘭斯在發言時表示:「過去多年,雖然社署努力增加學前服務的津助名額,但仍無法應付每年新增的需求,很多家長在沒有選擇下,惟有讓子女以『潛水』方式入讀幼稚園,但一般幼師由於欠缺培訓,在處理學童的情緒和行為問題往往束手無策。有見及此,協康會早於2013年開始構思以三層架構支援特殊需要兒童,去年展開的先導計劃具有兩個目標,一為幼稚園提供全方位支援;二是提出一個具實證成效的可行模式,供政府及業界參考。」

香港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林瑞芳博士亦在簡介會上報告這個先導計劃的成效研究結果,展示計劃成功達標,在支援兒童、老師和家長三方面都有顯著提升作用,也証明此服務模式具實證成效,切實可行。多位校長、老師、家長及治療師也獲邀即場分享他們參與計劃的個人經驗。

林司長在會上形容「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無論形式或規模,在社福界都是前所未有。獎劵基金共撥款4億二千多萬元,16間社福機構同時參與,由今年11月至明年1月期間推出共2,900多個訓練名額,覆蓋全港近半數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她表示期望試驗計劃將來會成為恒常服務,做到「零」輪候時間,能「及早識別,即時介入」,只要是識別了有特殊需要,需要特區政府支援的幼兒都馬上可以獲得配套服務。

曾蘭斯表示協康會將全力支持「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組成四支專業團隊參加,連同原有的先導計劃,以結合到校服務和中心治療的雙軌模式,支援近60所幼稚園共500位學童。

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政府撥款4億二千多萬元推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主持「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啟動簡介會並致辭,指政府致力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健康成長。林鄭月娥表示「及早識別、適時介入」是政府為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服務與支援的政策方針,當局會因應需要持續加強康復、醫療和教育服務。她指今屆政府在政改方案被否決後專注拓展經濟和改善民生,兒童是社會未來棟樑,政府對培育他們健康成長責無旁貸。

近年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需求殷切,為盡早讓有需要兒童得到服務,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宣布運用獎劵基金,自2015/16年度起推行兩年試驗計劃,向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外展到校的訓練服務。

林鄭月娥指試驗計劃的形式和規模在社福界均屬前所未有,現時有16間社福機構參與,獎劵基金撥款4億二千多萬元推出逾2,900個訓練名額,覆蓋450多間幼稚園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約半數在輪候冊上的幼兒可即時接受服務。各營辦試驗計劃的非政府機構會於本月至明年1月先後推出服務,派出跨專業團隊到校為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康復服務和訓練。服務團隊也會為幼稚園老師和幼兒工作員提供專業意見,協助他們照顧有特殊需要的兒童,並支援家長,指導他們採取正面態度和有效技巧培育有特殊需要兒童。

政府未來會繼續增加學前康復服務名額,預計未來五年可增加逾1,100個,也會鼓勵非政府機構擴建或重建福利設施,預計可額外提供約3,800個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和特殊幼兒中心服務名額。簡介會吸引逾500人參加,除了營辦試驗計劃的非政府機構代表外,也有參與計劃的幼稚園與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校長和教師、特殊需要兒童的家長、家長組織的代表等。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也有出席。

 ( 2015 年 11 月 14 日 )

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

港大研究新模式支援幼稚園特殊需要兒童-學童進步

港大研究新模式支援幼稚園特殊需要兒童-學童進步

香港大學心理學系今日(10月24日)公布研究結果,顯示60名來自十所幼稚園的特殊需要兒童,參加協康會一個先導計劃後,多方面的發展和能力均有顯著進步;而協康會創新採用的雙軌支援服務模式成效卓著,值得推薦,同時為兒童復康服務提供了明確可行的發展方向,可以惠及全港幼稚園二萬多名特殊需要兒童,大大縮減輪候時間,讓他們及早得到所需的治療和支援。

這項為期兩年的「幼稚園有特殊需要學童的早期介入和綜合支援計劃」於2014-15學年展開,由利希慎基金贊助。協康會採取首創的雙軌模式,即是結合以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為本的治療和訓練,及以學校為本的支援服務,為10所幼稚園共60名有特殊需要的學童提供早期介入服務。協康會並夥拍香港大學為計劃進行成效研究,由心理學系副教授林瑞芳博士率領研究團隊追蹤該60名幼兒首個學年的發展和成長。

研究結果顯示,參與先導計劃的60位幼兒,在計劃開始時各方面的能力與對照組的幼兒並無顯著分別,經過一個學年後,他們在多個標準化的能力測試中,包括認知、語言理解、語言表達、小肌肉、大肌肉和自我引導等方面的表現,均有顯著進步,並超越那些在對照組沒有接受服務的60名幼兒,沒有接受服務的幼兒並沒有明顯進步。

此外,研究亦探討教師參與計劃後的效能感,結果顯示該10所幼稚園共142位教師的自我效能感在一個學年之內有明顯的提升。而沒有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教師的自我效能感則沒有明顯改善。

林博士指出,先導計劃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兒提供了直接和間接的支援。直接的支援來自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治療訓練,而間接的支援則來自強化學校系統和提高教師的能力。協康會專業團隊定期到訪幼稚園,向老師們示範有效的訓練方法和課堂管理技巧,幫助學校建立全校參與的文化,照顧有學習差異的學童。該會亦為教師和家長提供有系統的培訓課程及講座,加深他們對不同發展障礙及教學策略的認識。

研究報告指出,參與先導計劃的校長和教師均高度評價協康會的服務,讚揚計劃能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以至他們自己和學校系統提供專業支援。他們所觀察到的進步並不僅局限於有特殊需要的學生,他們同時見證了自己和學校系統的成長和發展。其中一位參與計劃的老師在研究問卷上表示:「我們的學童可以使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的設施,就彷彿在本校增添了一所資源中心。計劃還為本校老師提供專業支援,讓我們少了很多煩惱和擔心,在教學上更大的成就感。」而參與計劃的其中一間幼稚園家長李太表示,其確診有整體發展遲緩的兒子進步明顯:「兒子經過言語治療後,能說較長的句子,可以表達較完整的意思;以往填顏色也無力,現在經職業治療後,握筆的姿勢及運筆的力度亦大有改善。」

協康會區域經理莫惠霞表示:「是次研究的結果令人鼓舞,本會獲得社會福利署獎券基金贊助,將服務延伸至其他幼稚園,於11月開始推行一項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為400名就讀於幼稚園而正輪候學前康復服務的特殊兒童,提供一個『校本專業支援』及『中心為本治療/訓練』的雙軌支援模式,期望達致學校、家庭及專業團隊三方合作,全面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學童。」

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

業界資訊 : 考評局容許讀寫障礙學生 以口代筆應考文憑試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經研究後,決定自後年文憑試起,容許有嚴重讀寫困難的特教考生,以語音轉換文字軟件應考,考生可以口讀答案取代紙筆書寫,但首年只限通識教育科。

考評局的新安排,對於有讀寫障礙的中學考生是一個好消息!有助解決書寫緩慢的問題,進一步拉近與其他考生的距離,給予特教生平等考試機會。雖然現時新安排只限通識科,但絕對是一大突破。希望考評局於未來將新安排繼續擴至其他科目。

如有需要學生,可於本月經學校提出申請!

附上考評局最新為學障學生提供服務文件:

http://www.hkeaa.edu.hk/DocLibrary/Candidates/Special_Needs_Candidates/text/leaflet_SLD_chi_Aug2015.pdf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立法會八題:政府聘用殘疾僱員



立法會八題:政府聘用殘疾僱員
**************

  以下為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卓人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一直強調歡迎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並已制訂適當的便利措施,使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殘疾申請人能與健全申請人在同等基礎上競爭,從而確保殘疾人士在投考政府職位時享有平等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二○一二至二○一三及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表明是殘疾人士的新入職公務員人數(按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殘疾類別         二○一二至 二○一三至
/年度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        ----- -----
視障
聽障
肢體傷殘
智障
精神病康復者
器官殘障
其他(如自閉症、
言語障礙、
特殊學習困難等)
表明是殘疾人士的
新入職公務員總數
--------     ----- -----
新入職公務員總數               

(二)鑑於政府指引訂明,殘疾申請人如符合有關職位的基本入職條件,無須經過任何篩選程序便可直接獲邀參加遴選測試或面試,與其他申請人在同等基礎上競爭,而招聘部門須主動詢問個別殘疾申請人是否需要任何協助或調節安排,以便該名人士參加測試或面試,當局有否規定招聘部門須於接到申請後多少日內聯絡殘疾申請人參加該等測試或面試;有否評估招聘部門沒有聯絡殘疾申請人因而無法為其提供協助或調節安排,會否違反《殘疾人權利公約》的相關規定;

(三)鑑於政府指引訂明,招聘部門會因應殘疾申請人的特別需要,適度調整遴選測試或面試程序,例如視乎殘疾申請人的殘疾程度和試題難度延長考試時間,過去三年的殘疾申請人當中,獲得招聘部門適度調整遴選測試或面試程序的人數及百分比為何,以及部分殘疾申請人未獲得該等調整的原因;

(四)鑑於據悉部分殘疾申請人雖然獲招聘部門延長測試時間或安排獨立試場,但因殘疾申請人數目較少而被安排到地點不便的試場,當局有否評估此做法會否構成差別待遇,令殘疾申請人在參加測試時不能享有平等機會;及

(五)鑑於有一些按短期或一年期合約受聘於政府部門的殘疾僱員向本人反映,他們需定期覆診但所獲發的到診紙不被部門接納,因而被要求就覆診而損失的工時補時工作或被扣減薪金/有薪假期,當局會否考慮接受殘疾僱員以到診紙作為有效的病假證明書?

答覆:

主席:

  就有關的提問,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根據我們所掌握的資料,在二○一二至二○一三及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按公務員條款受聘並表明是殘疾人士的新入職人員數目如下(按殘疾類別列出):

殘疾類別         二○一二至 二○一三至
/年度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        ----- -----
視障             7        7
聽障             8       28
肢體傷殘           5       14
智障             0        1
精神病康復者         3        7
器官殘障           5       21
其他(如自閉症、       2        2
言語障礙、
特殊學習困難等)
表明是殘疾人士的        30       80
新入職公務員總數
--------     -----   -----
新入職公務員總數      7 316     8 460

(二)根據現行指引,在招聘過程中,招聘部門/職系如邀請已表明是殘疾人士的申請人參加測試及/或面試,必須主動詢問個別申請人是否需要任何協助或調節安排,以便該名人士參加測試及/或面試。招聘部門/職系一般會在核實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及了解他們所需要的協助或調節安排後,邀請他們參加測試及/或面試。鑑於個別職位的申請人數不一,其涉及的測試及/或面試安排的要求、核實申請資格的程序和所需的時間亦各有不同,現行指引並沒有劃一規定招聘部門/職系聯絡申請人安排測試及/或面試的時限。招聘部門/職系會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作出合適的安排。

(三)招聘部門/職系在安排遴選測試及/或面試的過程中,會因應個別殘疾申請人的特別需要,適當調整測試及/或面試程序及/或安排。例子包括為視障或患有讀寫障礙的申請人延長考試時間;為視障申請人提供較大尺寸的顯示器、電子放大器、放大/點字試卷、放大答題簿及燈,和容許他們在答題簿內隔行書寫及使用自備的放大鏡;在面試中與聽障申請人作書面溝通、安排他們坐於試場前排及左或右方的位置(視乎考生聽障的情況而定)、提供一份書面的主考過程細則以協助聽障申請人知悉主考員在試場內的宣佈,和面試人員在提問時減慢說話速度;以及安排有適當設施和通道的試場方便使用輪椅的考生出入,並安排他們坐近試場出入口的座位等。公務員事務局沒有備存獲得適度調整遴選測試及/或面試程序的殘疾申請人的統計數字,以及個別殘疾申請人未獲調整測試及/或面試安排(如有的話)的原因的相關資料。

(四)在安排遴選測試或面試時,招聘部門/職系會在考慮相關因素(例如個別招聘的情況,以及殘疾申請人的意願、殘疾類別及程度、所需的協助或調節安排等)後,作出適當安排以盡量利便殘疾申請人參加測試及/或面試。在過程中,殘疾申請人可向招聘部門/職系提出他們的特別需要,以便部門/職系考慮和作出適當的調節。招聘部門/職系會盡量安排殘疾申請人在地點方便適中的場地進行測試及/或面試,亦會考慮在有需要時為殘疾申請人作出特別的交通安排。例如,一般職系處於最近進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因應視障申請人需要特別器材應試,安排他們到一所設有所需器材的試場應考。該試場位於薄扶林,為顧及視障申請人的交通需要,一般職系處安排了工作人員及專車接載這些視障申請人於考試前後往返港鐵站及試場。

  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目標,是確保殘疾人士在投考政府職位時與其他申請人一樣享有平等機會。我們是在這基礎上制訂相關的利便措施,包括有關招聘測試及/或面試的調節安排,以助殘疾申請人參與有關招聘程序,當中並不存在殘疾申請人因其數目較少而受到較差或不公平的待遇。

(五)鑑於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的性質,並為了維持計劃的靈活性,個別部門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相關事宜,包括日常管理,均由部門按情況自行決定。因此,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需要在辦公時間前往診所接受治療、檢驗或診症服務,部門首長可根據運作需要,自行決定是否批准有關僱員離開工作崗位應診或接受治療,以及要求出示相關書面證明。在一般情況下,部門會因應其運作情況或需要,准許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在有需要時,可離開工作崗位應診或接受治療,有關員工只需提交有效的醫生證明書或到診紙,而不需補時工作、扣減薪金或有薪假期。


完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9分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 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提供的協助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答覆:

問題:

  本人及另外幾位立法會議員早前會晤申訴團體時獲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及其家長面對不少困難,包括受資助的特殊教育需要評估服務(評估服務)和康復服務的輪候時間過長。有不少家長為免耽誤子女的學習進度而改用私營的評估和康復服務,但該等服務的收費高昂,基層家庭難以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考慮增加各項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而設的津貼的金額和「個別學習計劃」的名額,以及加強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學習應用資訊科技;如有,詳情為何;

(二)除公營機構外,目前為兒童提供評估服務的受資助機構名稱為何;過去三年,公營和受資助機構分別為多少名0至2歲、3至5歲、6至8歲,以及9至11歲的兒童進行有關評估,以及有關兒童平均輪候服務的時間分別為何;有否計劃增聘專業醫療人員,加強評估服務;如有計劃,詳情為何;有否考慮為學校及受資助機構的職員提供培訓,提升他們識別及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的能力;如有考慮,詳情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有多少名正輪候受資助評估服務的兒童接受了私營機構的評估服務;有否考慮向使用私營評估服務的基層家庭提供資助;如有考慮,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莫乃光議員的問題牽涉教育局、勞工及福利局和食物及衛生局的政策範疇。在徵詢過另外兩個政策局的意見後,我現在逐一回答莫議員的三部分提問:

(一)在學前服務方面,關愛基金在二○一一年十二月推出援助項目,為低收入家庭中有康復服務需要的學前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在輪候津助學前康復服務期間盡早獲取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康復服務。因應項目的成效,政府已於本年十月把項目常規化,並把資助金額提高。輪候津助特殊幼兒中心或設有住宿設施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合資格兒童,可獲每月最高3867元的資助;輪候津助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服務的合資格兒童,可獲每月最高2763元的資助。

  在中、小學方面,教育局一直為公營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及教師培訓,協助它們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由二○一三/一四學年開始,我們將每所學校可得的「學習支援津貼」上限提升至每年150萬元,亦於二○一四/一五學年增加津貼額達30%。

  現時學校須為每名有持續及嚴重學習困難的學生訂定個別學習計劃,並定期檢視學生的進度以作出適當的調整。換言之,需透過個別學習計劃支援的學生人數會因應學生的需要變動,教育局無需亦不會就個別學習計劃設定名額。

  在學習應用資訊科技方面,由二○○八/○九學年起,教育局增加「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撥款額及放寬其應用範圍。學校可適當地調撥資源以應付其需要,包括提升和更換學校資訊科技設施、購買學與教數碼資源、購買技術支援服務等。

  教育局亦於二○一四年一月推行「電子學習學校支援計劃」,為100所學校提升其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在學校內的所有課室設置無線網絡及購置足夠的流動電腦裝置,以配合使用電子教科書及電子學習資源,並將考慮透過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延伸此計劃至餘下的公營學校。特殊學校亦受惠於上述計劃。

(二)政府十分重視並一直透過不同的政府部門,包括 衛生署、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署(社署)及教育局,致力及早識別和評估懷疑有發展障礙的兒童,並轉介及安排他們接受合適的服務。

        衛生署與教育局及社署於二○○八年合力製作了「學前兒童發展及行為處理-幼師參考資料套」,派發給全港學前機構,以協助教師及早識別有需要接受評估及治療的兒童,並盡快作出轉介。衛生署並沒有資助任何機構為兒童提供評估服務。

  在過去三年,轉介至衛生署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新症數目,整體而言是穩定的,每年約8500至8800宗。詳細數字載於附件。

  過去三年內,差不多所有新登記個案均可在三星期內獲得初步會見,接近90%的新症會在六個月內完成評估。確實的評估時間則需視乎個案的複雜性。衛生署會密切關注服務需求並作出適當的資源調配。

  在小學方面,現時全港公營小學均按教育局指示推行「及早識別和輔導有學習困難的小一學生計劃」。學校會為有學習困難的學生提供及早輔導,在接受輔導後仍然有顯著或持續學習困難的學生,會獲轉介教育心理學家或醫療人員作評估和跟進。

  在過去兩年轉介給教育心理學家的個案,約80%在兩個月內獲得評估,而約90%在五個月內獲得評估。其餘的個案則因特殊情況而需要較長時間才獲得評估,例如有些個案是有關家長要求延遲進行評估,也有個案因為學生需要接受醫療診治而暫延接受評估。

  為提升學校教師識別及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能力,教育局在二○○七/○八學年起為在職教師推出以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為主題的基礎、高級及專題課程,並訂定目標。同時,教育局每學年亦為校長、學校管理層和教學助理提供培訓課程。此外,現時各師資培訓機構已將有關特殊教育或照顧學生學習差異的單元包含於職前教師培訓課程內,以加強準教師的有關知識。

(三)至於有多少正輪候受資助評估服務的兒童接受了私營機構的評估服務,衛生署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完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