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立法會十六題:自閉症兒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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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二○一○至二○一一年度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在醫療、教育及學前服務方面加強向患有自閉症的兒童提供的服務,並會為他們的家長及照顧者提供有關自閉症的知識。財政司司長在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財政預算案中亦提及會擴大專業團隊,每年為額外3,000名患有自閉症或過度活躍症的兒童提供服務。為此,醫院管理局將會增聘48名醫療人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美國疾病防控中心的調查報告指出,二○○六年每110名八歲或以上的兒童,即有一人患有自閉症,按此比例推算,香港目前約有七萬名自閉症患者,當局有否評估這個推算方法是否適用於本港;

(二)當局將會加強向患有自閉症的兒童提供的醫療及教育服務的詳情為何;以及當局向自閉症患者提供的福利服務及就業支援服務為何;

(三)上述醫療人員的編制詳情為何;及

(四)有否計劃就自閉症患者的需要及所獲服務進行全面的評估及研究?


答覆:

主席:

(一)根據本地醫學界兒科的一項有關自閉症兒童的研究,於一九八六至二○○五年間,每一萬名15歲以下的香港兒童中,約有16名患有自閉症。由於各地研究的設計(如對自閉症的定義等)不盡相同,各地醫學文獻所報告的自閉症兒童病發率均存在差異,外地研究的數據未必適合用以推算本港自閉症兒童的數字。

(二)及(三)有自閉症傾向或表徵的兒童,一般經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作初步評估後,會被轉介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專科門診作進一步評估和治療。為加強對患有自閉症兒童的支援,醫管局計劃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擴大由各個專科的醫護人員組成的跨專業團隊(包括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職業治療師、言語治療師及護士),為這些兒童提供及早識別、評估及診治服務。評估範圍包括社交、溝通及行為等不同方面。專業團隊會因應患有自閉症的兒童的個別情況提供適當治療及訓練。訓練會以個人或小組模式進行,以改善這些兒童的語言能力及溝通技巧、人際關係及社交能力、解決問題的技巧、行為調節及情緒管理等,協助他們適應在日常生活上與其他人的溝通及相處。

此外,專業團隊會為家長及照顧者提供適當的支援及訓練,以讓他們更了解這類兒童的症狀和治療需要。專業團隊亦會與相關機構,例如學校或早期訓練中心,保持緊密聯繫,因應兒童發展的需要而提供適當轉介及支援。除了協助患有自閉症的兒童外,專業團隊亦會於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加強對患有過度活躍症兒童的支援。預計每年約有額外3,000名兒童會受惠於這項措施,包括約2,000名自閉症兒童及約1,000名過度活躍症兒童。預計加強為這兩類兒童的服務需要的額外人手包括約48名醫生、護士及專職醫療人員的跨專科團隊,涉及的額外經常開支約為4,500萬元。

在教育支援服務方面,教育局會在現時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自閉症學生)所提供的支援措施之上,預留3,800萬元,於二○一一/一二學年起,在普通小學及中學額外進行一項為期三年的加強支援自閉症學生的試驗計劃。這計劃包括(a)為自閉症中、小學生提供有系統的額外小組訓練,以及(b)在初小階段發展及試行學校支援模式,以便及早支援自閉症學生。預計約有30所公營中學及50所公營小學參加計劃(a)部分,約有30所小學參加(b)部分。教育局會評估試驗計劃的成效,除了持分者的意見外,亦會考慮專業人士和服務機構的應付能力,以考慮計劃的未來路向。

在福利範疇方面,政府致力為初生至六歲的殘疾兒童,包括患有自閉症的兒童,提供有助身心發展和提升社交能力的早期介入學前康復服務,從而提高他們入讀普通學校和參與日常活動的機會,並協助家庭應付其特別的需要。財政司司長於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撥款3,658萬元,以增加610個新的學前服務名額,連同已預留的經常性撥款,在二○一○至一一及二○一一至一二兩年內,我們總共提供額外926個學前服務名額。我們會繼續增加有關的名額,及早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其家人提供適切的訓練和支援。此外,財政司司長於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撥款215萬元,增加五名醫務社工,以配合醫管局專業團隊增加為患有自閉症的兒童及其家長所提供的服務。

就業支援服務方面,三個職訓局技能訓練中心會為15歲或以上被評估為有公開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士,包括患有自閉症的人士,提供一系列符合市場需要的訓練課程/計劃,以改善他們的就業前景及協助他們為公開就業作好準備。訓練課程/計劃包括:660個全日制課程的學額、60個為期一年的夜間課程名額,以及300個為殘疾人士而特別設計的短期課程名額。

社會福利署亦有為殘疾人士,包括患有自閉症的人士,提供各種日間訓練及職業康復服務,當殘疾學生年齡達15歲,便可透過學校社工、醫務社工、家庭個案工作員或康復服務單位的職員遞交申請。有關的服務包括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服務、庇護工場服務、輔助就業服務、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服務、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及「陽光路上」培訓計劃及展能中心服務。

勞工處的展能就業科會為適合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包括患有自閉症的人士提供就業輔導、安排工作選配及轉介,並在準備面試方面提供協助,及提供受僱後的跟進服務。勞工處亦推行「就業展才能計劃」,向僱主提供誘因,鼓勵他們聘用殘疾人士。參與計劃的僱主每聘用一名殘疾僱員,便會獲得每月上限達4,000元的工資補助,而津貼期可達六個月。

(四)由食物及生局局長擔任主席的精神健康服務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持續地協助政府檢討精神健康服務。我們會透過工作小組聯同各相關部門密切留意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服務的需要,並建議制訂各項措施,以持續加強服務。醫管局亦會對有關服務計劃的成效和服務需求作出評估。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