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日星期一

能力分班無法因材施教

清華大學謝小芩教授從1992年起跟一位美國學者針對「能力分班」做一個長期追蹤研究(註一):利用問卷來追蹤學生,探討能力分班下的學生在國中畢業後,是否上高中、大學?以及能力分班對小孩長遠的發展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研究方法是問卷調查,在某一個都會區抽取六個學校共三十二班的國三學生為樣本。在三十二個班級中有14個前段班、12個中段班,6個後段班。在學生國三時施測,也同時收集學生在學期中的相關成績資料做參考。三年後,也就是1995年,再找到這些孩子,進行第二波的問卷施測。這時,最順利升學的學生已經讀高三或專三了,但還有些人才讀高一;此外,這些學生分佈在七十幾個不同的高中職、二十幾所不同的五專。到1999年,最順利的學生已經大四了,再對他們做第三波的問卷調查。

由於學生升學的步調不同,1996進行高中職重考生第二波追蹤,1997年進行專五畢業生的第二波追蹤,2000年則進行大學重考生第三波的追蹤調查。

■藉著「能力分班」之美名對學生行「差別待遇」之實

很多人贊同能力分班的原因,是認為它可以「因材施教」,但透過我們的研究可以告訴大家,台灣所實施的「能力分班」,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教育、產生了什麼樣的效果?

首先,研究發現,在國中一年級上學期時,前段班、中段班、後段班的成績確實有差距,但是能力分班實施三年後,前段班與中段班學生的成績差距反而拉大了,後段班就更後面。如果學校真的是因材施教,理論上應該是在一年級的時候,孩子成績差距很大,實施能力分班後,所有的學生都會被拉上來,在三年級下學期時,學生的成績差距應該減少。但是數據資料卻顯示,學生的成績差距是擴大的。顯示我們所謂的能力分班,其實是因材「不教」。

在這樣的能力分班結構之下,學生是否感受到師長不同的關懷?問卷裡有一題是「學校老師很關心我們」。前段班學生認同這句話的程度顯著高於中段班,中段班又顯著高於後段班。我們也很好奇,前段班學生是不是在加強各項教育資源之下,就不會去參加補習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調查資料顯示在國三時參加補習的學生人數,前段班高於中段班,中段班又高於後段班。

同時,前段班學生感受到很大的「考試」壓力,顯著高於中段班,也顯著高於後段班。可見前段班學生沒有因得到較多重視與學習資源而較有信心,反而覺得課業壓力更大,更需要課外補習。

反過來說,關於學生蹺課、打架及作弊的狀況:則是後段班顯著高於中段班,又顯著的高於前段班。學校師長不但較少關心後段班學生,對他們「違規行為」也同樣不在意,導致發生率的明顯偏高。

總結以上學生在校園內學習與生活經驗,我們可以說:學校藉著「能力分班」之美名對學生行「差別待遇」之實。研究顯示:雖然學校給前段班較多的資源,但學生壓力還是加大,還是要去尋求補習,而後段班的同學基本上是處於一個「被放棄」的狀態。

■能力分班影響未來學生發展

接下來,我們看看前中後段班學生在往後升學與就業方面的差異。

這個研究在1995年找這些學生的時候,如果孩子順利升學,他們應該是高三,但有很高比例的重考,所以有人念高三有人高二或高一,有部分學生我們失去了聯絡,但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到:前段班的學生讀高中的比例非常高、後段班的人讀高中的比例卻非常低,大部分都念高職。

前後段班學生的高中、高職分流狀況對未來有什麼影響呢?在1997-1999年,我們繼續找這些學生,如果有繼續升學的話,這段時間應該在就學中,有人可能在大一、有人可能在專一、二、三等,最順利的人應該是大四。

然而,他們的分佈差距很大,對前段班同學來說,大部分都有繼續就學,去念學士、或者是專科,少部分約有百分之十就業,部分失聯。中後段班同學,他們繼續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就不一樣了,剛好是完全相反過來。從這個結果可以發現,能力分班對人生發展的機會,影響非常大。

■能力分班複製階級

這個研究也分析出:影響學生分班情形的主要因素,是成績與「父母親的教育程度」。

即使是成績相同,父母親教育程度高者進入前段班的機會顯著高於父母教育程度較低的學生,顯示出家庭背景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出身背景好的學生可以進到前段班;在能力分班的差別待遇之下,小孩子成績差距進一步拉大;進到高中職的機會也拉大了,他們後續唸大學的機會也拉大了。這樣一個階段、一個階段下來,能力分班是形成或是擴大階級差距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學校機制」。

這份報告是根據十年前開始做的追蹤調查研究,呈現出十年前的能力分班,在十年中對學生就學、就業的持續性效果。今天我提供的研究結果,很清楚的看出國內國中的「能力分班」目標,並不是在於因材施教,而是提升所謂的明星學校「升學率」,並放棄後段班學生的學習權利,也同時增大了前段班學生的學習壓力。

註一:本研究計畫因歷時多年,1994-1996年間由蔣經國基金會贊助,1998-1999年間由國科會資助,2000-2003年間由中央研究院資助時名稱為「分流學制與教育經驗」。


(原文刊載於人本教育札記1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