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

「讀寫困難」學童可能是少年罪犯的高危類別

在2002年英國第四頻道 (Channel 4) 製作的一個時事節目,內容震撼,這個節目是報導英國一名研究「讀寫困難」的專家 � 嘉雲博士 (Dr. Gavin Reid),在英國北部愛丁堡的一所少年監獄,進行了一個有關「讀寫困難與青少年罪犯的關係調查研究」。筆者表示對影帶內容感到震撼,不是指拍攝手法認真或揭發了什麼少年監獄風雲事件,而是調查結果令人心情久久不能平伏。節目中指出,英國患有「讀寫困難」的人士約佔人口 5%-10%,但嘉雲博士的調查研究中,一共對五十名少年男罪犯進行評估,結果發現當中有廿五名竟是「讀寫困難」的患者,亦即高達50%。此結果可見:「讀寫困難」學童可能是少年罪犯的高危類別。

節目中的受訪者表示:在學習上長期表現欠佳,被父母及老師定性為懶惰者,感到不能容於學校教育體系中,加上學習上屢屢失敗的經驗,令他們想盡方法逃出學校,尋找其他開心的環境,最後因誤交損友,淪落不法勾當或因行為偏差而墮法網,最後被送進少年監獄服刑。在這群受訪罪犯中,原來絕大部份均不知自己是「讀寫困難」的患者,只知道除了在學校的環境中表現較差外,在其他地方都表現理想。

根據研究,「讀寫困難」是一種學習上的障礙,與智能和潛質無關,有些患者更擁有高智能和潛質豐厚。教育署2000年估計,全港大約有二萬至四萬名由六至十二歲學童有讀寫困難。但以外國的一般估計5%-10%,香港的患者可能遠多於此數。從嘉雲博士的調查研究中想到,香港這眾多的「讀寫困難」學童面對相同的問題嗎?他們面對的教育情況如何?輟學問題嚴重嗎?青少年犯罪情況又如何?香港「讀寫困難」的患者是否已或將會淪為少年罪犯呢?本文將探討以上情況,檢視香港「讀寫困難」學童面對的境況。

「讀寫困難」患者面對的教育情況

香港經濟發展迅速、競爭激烈。教育制度因填鴨式而享負盛名,所出產品可比喻北京填鴨 --- 肥美快大,合乎講求經濟效益的香港社會。學校教育只重知識灌輸,學習方式又偏重抄寫、背誦和強記,拔選填鴨(學生)只好用快、靚、正的考試方式。考試以書寫作答,可想而知對「讀寫困難」學童的攔阻。製造填鴨是精英教育必然產品,過程中有多少學童被制度扼殺,像英國的受訪者離開正統學校教育。

香港青年協會於1999年的一項「教育理想與我何干?」調查中,也就印證了教育失敗的例證,在受訪市民眼中最嚴重的首五個教育問題依次為:

過於著重考試

53.2%

填鴨式教育

38.1%

語文能力差

36%

課程內容學非所用

32.6%

缺乏個人能力培養

28.6%

從上可見教育制度的問題,對學生問題的衍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此外,中文大學聯合書院通識教育課程,去年的一項專題調查研究:「讀寫困難兒童的教育服務狀調查」中發現,全港現只有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協會和讀寫障礙協會兩間患者和家長自助組織,當中分別只有會員150及40名,其中部份會員更是重覆的。調查顯示男性讀寫障礙學童佔被訪者有76.71%,超過九成的讀寫困難問題是由父母發現,只有少於10%的讀寫困難問題由老師發現。更嚴重的是八成的家長認為老師對讀寫障礙兒童的認識並不足夠,對學校所提供的服務也有69%的家長不滿意。以上兩調查顯示香港的「讀寫困難」學童面對的教育情況可能比英國的患者更險峻。

英國是一個早於香港面對「讀寫困難」問題的國家,發展已有十多廿年,市民對患者已發展了一套完整評估和介入治療的方法,部份學校更特撥資源,專門教導這群學童,學術及政府當局對此問題仍採取積極態度,不斷研究,保護這群人士免受不公平的對待。

反觀香港「讀寫困難」的學習問題,至一九九八年暑假,才有一群家長因身受其苦,自發性地成立了第一個名為「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協會」的自助組織,經過一番努力,才令「讀寫困難」這個名詞得到微弱的關注,近一兩年間才被有關議員帶進立法會討論,市民和教師對「讀寫困難」這個名詞,可謂極其陌生,患者家長認為老師對讀寫障礙兒童的認識並不足夠是可以理解,可見香港的「讀寫困難」學童所面對的情況無法估計。

香港的輟學問題的一點啟示

按香港教育條例,任何一名六至十五歲而未完成中三課程的學童,便應在任何一所全時間制的教育機構內上學;而任何一位上述之學童如連續十四天停止上學而缺乏任何理由,便可介定為「輟學」。教育署宣稱全港輟學學童只佔就學率不足2%,相對世界各地為低。教育署所說問題並不嚴重是真實嗎﹖輟學的成因與學童面對讀寫困難有關係嗎﹖

香港教育署公佈只有1,300多宗的輟學個案,事實上,以上數字的統計只是一個騙人的假象,因為私校根本不需要向教育署呈報學生輟學的情況,眾所週知,私校學生輟學問題非常嚴重,此外,更有一些學校未有依照有關指引規定,於學生連讀缺課七日後立即通知教署,更何況是連續十四日缺課呢﹖為何學校會漏報學生缺課情況呢﹖有的可能是因事忙而遺漏,有的會是存心漏報的嗎﹖除了漏報外,有些則是遲報的。如果學校因學生犯校規而著令學生停課數天,跟著學生自動缺課,學校又會以什麼理由向教署交待呢﹖最後,有些學生經常逃學、缺課三、四日,然後上學一、兩日,週而後始,因學生缺課不足七日,學校是不用呈報教育署的,所以香港的輟學數字,一定不是如教育署宣稱全世界最低,只是一個門面的數字遊戲﹗

香港仔明愛服務中心和香港遊樂場協會早年在有關輟學問題的研究中指出:輟學問題的原因與個人、家庭及學校均有密切關係,初中的輟學問題最為嚴重,輟學原因與學校有關的有超過六成,當中包括了教育制度、考試制度、課程內容和教師態度等原因。研究又指出初中輟學問題嚴重的原因明顯與升讀中學的適應有關,學生跟不上中學艱深的課程,抗拒以考試及著重成績的教育制度,輟學學童大多無心向學,成績欠佳。

去年三月,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與香港電台進行了一項「香港中小學教師在教學上的感受和期望」調查,發現接近七成的小學教師及八成二的中學教師表示學生的學習態度欠積極。由此可見,無心向學與成績欠佳的情況普遍存在學校裏。上述調查亦發現學校成績組別(banding)愈低,學生行為問題愈嚴重,輟學問題在此等學校也相對嚴重。從英國的調查啟示,教師可有想像到眼中學生的學習態度欠積極和成績欠佳等情況,可能與讀寫困難這個先天學習障礙有關嗎﹖

青少年犯罪情況的檢視

警務處公佈2001年因犯罪而被捕的少年(16歲以下)有5,909人,懲教處公佈在教導所和勞役中心服刑的有600多人,社會福利署的數字顯示,男女童院的院有約800人。以上得到的數字,大家也可想到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真正犯了事而未捉到的應該大有人在,他們當中有否因為讀寫困難的緣故而輾轉落在犯事少年中,則有待嘉雲博士的類似研究在港進行才有分曉了。

「讀寫困難」學童的明天

香港有很多患有「讀寫困難」的學童未被發現,處於深谷中,有些已被發現的學童又得不到適當的協助,明天沒有人會知道他們是社會的資產棟樑,還是令人擔心的犯事者﹖雖然香港的人權法律保障了人人有平等的待遇,但實際的教育制度就令這群「讀寫困難」的學童處於不利景況,表面上他們選擇輟學(drop out)來逃避失敗,其實是被學校教育趕出來(push out)。期望現在鬧得熱烘烘的教育改革,真的能以人為本,將人潛藏的不同能力,引發出來,為社會培育更多人材,貢獻社會。

英國的少年受訪者如真能及早發現,家長和學校當局給予適當的學習上協助,會否改變他們被送到監獄的命運?答案相信是肯定的,只要及早被發現,家長和教師明白和接受他們本身困難是天生(inborn),是非自願(unwilling)的,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victim),就不會以責備他們(blame the victim),大大改善了「讀寫困難」的學童負面的學校經驗,犯法被定罪送進監獄的機會應可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