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建構我國「無障礙產業」暨完善「特教學生在學助理」制度

Jakuo @ 十月 3rd, 2011 in  時事評論

根據聯合國所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九條強調:各國應以促進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及全方位的社會參與,並降低或消除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的各種障礙因素與外部環境;而我國憲法第 10 條第七項亦要求: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經檢視目前我國整體無障礙環境之發展,以及特殊教育系統之方式,距離前述公約及憲法所要求的理想狀態還相差甚遠。在此,我們大聲呼籲各候選人實踐國際人權普遍價值,承諾建構我國「無障礙產業」及完善「特教學生在學助理」,以全面打造台灣無障礙軟、硬體環境,確實保障行動不便者權益,享有社會公平與獨立生活之人權價值!

下個百年,沒有障礙
【正視我國無障礙環境發展困境】
在台灣人均所得即將突破2萬美元的同時,我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數也已超過107萬人,然而我國無障礙環境的改善仍受國家社會之嚴重輕忽,舉凡日常生活之「食、具、住、行、娛樂」還是處處充滿障礙,而教育單位對特殊教育服務之偏見,罔顧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益,已成為台灣邁向已開發國家之列的最大障礙。檢視當前我國無障礙環境發展的問題,主要歸納如下:

一、政策思維問題:係指政府施政僅以消極的社會服務觀點考量,未以整體產業發展角度作思考,政府所給予的各項服務措施無法完全滿足行動不便者的實際需求,甚至造成諸多的爭議,例如:生活津貼不斷地隨著預算額度遭削減、復康巴士預約搶破頭、居家服務無法提供充裕時間等,使行動不便者常有一種「看的到,而吃不到」等無力、不適等感受,未來這種情形恐將隨著我國進一步邁入嚴重的高齡化社會,無障礙需求人數倍增而日益嚴峻,其後果不但會衝擊社會福利安全機能,甚至拖累財政,使國家發展陷入困境。

二、實務執行問題:主要係我國無障礙法令之執行效率低落,成效不彰,因涉及眾多機關的主管業務,包括: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教育部、經濟部、農委會、林務局、觀光局、退輔會等單位,由於各單位嚴重抱持「本位主義」思維只管轄部分業務、管好份內事,對於非屬其主管業務則愛莫能助,導致我國在執行無障礙環境之改善上,無法完整、全盤解決跨部會之問題,亦因缺乏無障礙的單一窗口統籌協調解決問題,呈現效率低落情形。

三、教育系統問題:我國國民對於身心障礙者並不了解,整體教育系統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協助相當貧乏,更凸顯出「教育是百年大計、教育是國家根本」認知的脫軌。教育是改變人民生活品質最基礎的建設,特殊教育則是一個國家教育的良心和進步的指標。我國即將邁入12年國民義務教育的現今,對於身心障礙者的特殊教育服務,卻仍然停留在舊思維的無效運作,是許多民間身心障礙團體所憂心的地方。

【我們的主張】:
一、我們呼籲應將「無障礙產業」發展列入候選人競選政見之中,並承諾當選後,將於我國未來國家建設計畫付諸實施,並願意規劃「無障礙產業」為我國重大新興產業。另建立無障礙產業發展之「單一窗口」,宜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擔任以統籌規劃及協調各部會執行無障礙環境相關事宜,並就「無障礙產業」之「食、具、住、行、娛樂」提出願景、方案、計畫、管考、預算及人力等作規劃。
二、請各候選人將改善「特教生在學助理員」制度納入政見,以引領我國教育系統進入新的境界,主要訴求為:
1. 全面發展「特教學生在學助理員制度」,擴及所有在家、在院教育之特教學生。
2. 提供民間身障團體研究經費,調查在學助理員制度對身障學生及其家庭,所提供協助之實際資料蒐集與研究。
3. 健全特教生在學助理員之職業訓練,並導入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之協助精神與項目,並透過民間相關團體或身障者自立生活協會,引進身障者的觀念。
4. 鼓勵:護理、復健、社會工作……科系大專學生,參與擔任專業「特教學生在學助理員」之工作,並提供學分認證與全額薪資,改善現行大專扭曲不合理之「同儕輔導員或協助同學」的制度。
5. 提供研究所以上身障學生「在學助理員」服務。

附錄一:我國無障礙產業發展之論述與主張
附錄二:「特教學生在學助理」訴求
附錄三:人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下個百年 沒有障礙
官網:http://100abl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