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照顧幼兒學習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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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針對本港學前特殊教育(學習差異教育)的情況,有政黨邀請學者在二○○九年對幼稚園教師(幼師)進行一項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本港或有高達七成幼稚園有多類型特殊幼兒,以及有約五成受訪教師認為其學校可能有多達10名或以上有學習差異需要的幼兒(學習差異幼兒),反映學前特殊教育需求殷切。研究同時發現,教育人員對學習差異幼兒的認知和接納程度僅屬中等,反映學習差異兒童的實際數目會比上述調查結果顯示的為多;而本港家長普遍對學習差異兒童的認識非常不足,情況極須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全港現時有多少名學童出現學習差異問題;
(二)為了盡早識別及協助有學習差異的兒童,減低他們在小學階段的學習困難,當局會否檢討現時在小學階段才有系統辨識兒童有學習差異需要的做法,包括會否提早於學前階段進行甄檢;若會檢討,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三)當局現時向幼師提供了甚麼支援,協助他們及早辨識及幫助有學習差異問題的兒童,包括提供了怎樣的教材設計及教學方法指引;當局制訂該指引的根據為何,有否評估指引是否夠具體和充足;以及如何監管主流幼稚園有否根據指引支援學習差異幼兒及其父母;
(四)針對家長對學習差異兒童認識不足,以及部分家長知道孩子有困難,但不知道如何協助他們的情況,政府現時提供了甚麼支援;及
(五)政府在公眾教育方面採取了甚麼措施/策略,以令社會人士明白及接納學習差異兒童的情況和需要,以及為這些兒童提供正面的成長環境?
答覆:
主席:
(一)「及早識別」和「及早支援」是政府照顧有特殊需要兒童的基本策略。衞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會透過兒童發展監察計劃於指定的關鍵年齡,與家長進行面談及觀察兒童各方面發展的表現。如有需要,會轉介有關兒童到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作跟進及評估,並按他們的個別需要及其家庭狀況安排及協調所需要的復康服務及社會福利署資助的弱能兒童學前服務,從而提高他們入讀普通學校和參與日常活動的機會,並協助家庭應付其特別需要。截至二○○九年底,在這個策略支援下,已被評估為有需要接受弱能兒童學前服務的兒童約有8,900人。至於就讀幼稚園的一般學童,他們的成長速度各有不同,其興趣和能力上有差異是正常的現象。他們有時在學習上遇到困難,這可能是短暫的情況,我們認為在這階段沒有需要,亦不宜過早標籤兒童為有特殊的教育需要。因此,教育局沒有向幼稚園收集相關數字。學前教育課程重視幼兒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的均衡及全面的發展,強調幼稚園應按幼兒的發展進程和學習需要,訂定適切的學習目標,設計多元化的遊戲和學習活動,並因應幼兒的興趣和能力,調校學與教的策略和給予適當的指導和支援。大部分在個別範疇發展較遲的兒童會因應個人成長和發展步伐及後天的教導而逐步發展有關能力。在幼兒階段,過早強調或要求每個孩子在所有範疇都有劃一的表現,容易引致抗拒學習的反效果。優質的學前教育應以兒童為本,在認識和尊重幼兒的大前提下,幫助他們發揮潛能,健康成長和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喜愛學習,為終身學習作好準備。對能力不足的孩子我們要建立合理的要求和期望,給予適當和足夠的空間,協助他們身心健康地全面發展。
(二)答覆的第一部分已解釋政府一直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讓醫護人員與家長共同監察初生至五歲幼兒的成長及可能出現的發展障礙,並按需要接受學前訓練。為進一步加強服務,政府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計劃,讓學前機構教師經家長同意後,直接轉介幼稚園學童到所屬地區的母嬰健康院作初步評估,如有需要,再轉介兒童到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或有關專科作進一步跟進,以安排接受適時治療和支援,並為有需要的家長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務。當這些被評估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到達升讀小一的階段,在家長的同意下,有關的評估資料會送交有關小學,以安排及時和適切的學習支援服務。此外,教育局每年在全港公營小學推行的「及早識別和輔導有學習困難的小一學生計劃」,由教師及早識別在學習或語言發展方面有困難的小一學生,並為他們安排及早輔導,而接受輔導後學習進展不理想或有嚴重困難的學生則由教育心理學家評估。現行機制運作順暢,能及早識別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從而提供適時、適切的支援。
(三)教育局編製的《學前教育課程指引(2006)》為幼稚園教師提供二至六歲兒童發展特徵的資料,協助他們進一步認識幼兒在體能、認知、語言、情意和群性的主要發展、並為照顧幼兒學習差異方面提供建議和參考,包括初步識別有特殊需要的幼兒、尋求專業支援及作適時轉介及照顧學習差異的策略。現時所有認可的幼稚園教師培訓課程均包括辨識、照顧及處理有特別需要幼兒的基本知識和能力。自二○○六年起,教育局委託大專院校開辦「課程領導」培訓課程,以助學校有效推行優質的學前教育課程,促進幼兒發展與學習。當中內容亦包括在學與教中照顧個別差異,鼓勵課程領導制訂適當的教學策略,以配合幼兒的成長發展需要。生署與教育局及社會福利署於二○○八年底製作了《學前兒童發展及行為處理-幼師參考資料套》,內容包括文字及視象資料,幫助教師認識「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運作模式及轉介機制,以及了解學前兒童常見的發展及學習問題,以便他們能及早識別有需要接受評估及治療的兒童,並盡快作出轉介。再者,教育局每年都會籌辦一系列與課程發展有關的校長和教師專業發展課程,深化教師對學校整體課程發展和實施的理解與掌握,而照顧學習差異的問題亦是我們常常關注項目之一。兒童的支援及家長的聯繫是質素評核的重要一環,教育局到校進行質素評核時,會檢視學前教育機構如何因應兒童間的差異,並提供機會讓他們按其需要和能力健康地成長。
(四)政府各有關部門一直積極推展家長教育及家庭健康服務,包括在母嬰健康院及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設立家長資源中心或資源站、定期舉辦親職講座及工作坊和家長訓練課程,以提高家長對兒童發展的認識,並透過直接實用和有效的培訓,讓家長能懂得如何協助子女克服困難。教育局在二○○七年出版《學前教育課程指引家長版》便載附《需要關注的幼兒行為表現》表,協助家長了解幼兒是怎樣學習及家長可以怎樣幫助孩子的成長。衞生署於二○○八年底編製的《學前發展知多少 – 給學前兒童的家長》小冊子,協助家長認識兒童發展的特質,並在有需要時懂得尋求適當的支援。教育局亦會與大專院校及專業團體合作,完善及研發供教師和專業人士使用的評估工具或教學資源,如為有讀寫障礙的學童而設,由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贊助推行的「喜閱寫意」讀寫支援計劃。這都有效加強家長和公眾對特殊教育的認識,讓不同的持分者能及早識別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從而提供適切的支援。對於被評估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包括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社會福利署會幫助家長接納和照顧殘疾子女,提供家長/親屬資源中心服務,透過個別輔導、小組及社區教育等,以促進有殘疾成員的家庭可自我照顧及互相協助、增進殘疾人士的家長及其他家庭成員更認識及接納他們,以祈作出更妥善的照顧。
(五)政府一直以來都與各服務機構協作,包括傳媒、學校、非牟利機構及專上學院等,加強公眾對兒童發展情況的了解,及釐清錯誤觀念和誤解。衞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亦促進家長參與自助小組,分享有關有特殊需要兒童的家庭所面對的困擾和困難的經驗。政府並透過醫療、幼兒及教育等各項服務,協助兒童克服在發展方面的挑戰。我們已在答覆第一部份介紹有關的支援服務。政府會繼續舉辦各項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以推廣共融社會,鼓勵社會各界接納殘疾人士,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兒童。
完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