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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婦人聞兒子可能有讀寫障礙,持刀指嚇教師


【成報記者陳超銓報道】 失婚婦人到9歲兒子就讀的愛秩序灣官立小學,跟教師商討兒子學業事宜。教師提及小四級兒子可能有讀寫障礙,婦人聞言後突然情緒激動,掏出刀指嚇距離三呎半外的教師。教師即離開課室,婦人反鎖自己於課室內,校方報警。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一年。

  被告李嘉寶(48歲)報稱主婦,她被控本年1月8日,在筲箕灣的愛秩序灣官立小學一間課室內,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管有一把刀,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名,被告被捕後一度送院觀察。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離婚,與前夫育有三名9歲至18歲的子女。因照顧子女及感情問題,令被告心力交瘁,生活充滿壓力。因兒子頑劣,被告一時激動下犯案,現已感到非常後悔。裁判官考慮案件輕微,輕判守行為。

  案情透露,事主是被告兒子的教師,事發時正與被告商討兒子的學業問題,其間事主突然遭被告用刀指嚇,並趕離課室,被告則將自己反鎖在內,校方最終報警。被告被捕後送院治療,懷疑她有精神問題。